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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和草原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 发表时间:2024-10-14 13:02:11


摘要:本文介绍了两个机构的职能信息,包括办公室和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组(林业草原综合行政执法组)。

1、办公室

职能介绍:负责机关党务、文电、会务、机要、政务、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信息化管理等机关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资科、档案管理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机关资产、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印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管理及日常工作的协调、督查、督办。推进“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信访问题,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信访工作;负责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进行会计监督,协助领导对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和基本建设投资问题作出决策;组织本系统财会人员参加知识培训和考核。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涉及本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联系电话:0455-8357641。

2、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组(林业草原综合行政执法组)

职能介绍: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上级关于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权属争议调处事项的转办、交办、督办等工作。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采伐计划,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负责新成林验收、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和统计年报分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指导自然保护地、名胜风景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征占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及上报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建立健全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档案。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指导陆生野生动物发源疫病监测、预报、防控有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指导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区国有、集体、个人森林经营和林业产业工作。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监督行政处罚的林地恢复工作。调查并向市区森林公安移交林业违法刑事案件。联系电话:0455-8369828;8365585。


(一)办公室

电话:8357641

负责机关党务、文电,会务、机要、政务、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信息化管理等机关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资科、档案管理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机关资产、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印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管理及日常工作的协调、督查、督办。推进“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信访问题,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信访工作;负责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进行会计监督,协助领导对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和基本建设投资问题作出决策;组织本系统财会人员参加知识培训和考核。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涉及本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

联系电话:0455-8357641。

(二)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组(林业草原综合行政执法组)。

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上级关于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权属争议调处事项的转办、交办、督办等工作。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采伐计划,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负责新成林验收、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和统计年报分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指导自然保护地、名胜风景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征占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及上报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建立健全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档案。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指导陆生野生动物发源疫病监测、预报、防控有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指导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区国有、集体、个人森林经营和林业产业工作。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监督行政处罚的林地恢复工作。调查并向市区森林公安移交林业违法刑事案件。

联系电话:0455-8369828;8365585。

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和草原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和草原局是负责管理和保护北林区林业和草原资源的重要部门。以下是各部门的职责及联系电话: - **森林资源管理股**:负责森林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联系电话:0455-8316101。 - **野生动植物保护股**: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非法猎捕、采集和交易行为。联系电话:0455-8316102。 - **造林绿化股**: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联系电话:0455-8316103。 - **林业产业发展股**:推动林业产业发展,促进林业经济增长。联系电话:0455-8316104。 - **草原管理股**:负责草原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防治草原退化和沙化。联系电话:0455-8316105。 - **森林防火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森林资源安全。联系电话:0455-8316106。 - **病虫害防治股**:监测和防治森林病虫害,维护森林生态平衡。联系电话:0455-8316107。 - **科技推广股**:推广林业科技成果,提高林业生产水平。联系电话:0455-8316108。 - **政策法规股**:宣传贯彻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联系电话:0455-8316109。 -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电话:0455-8316110。 Q1:如何办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手续? A1:如果您需要办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手续,可以联系野生动植物保护股,他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Q2:我想了解更多关于林业产业发展的信息,应该联系哪个部门? A2:您可以联系林业产业发展股,他们将为您提供林业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项目和技术等信息。 Q3:如果发现森林火灾,应该如何报告? A3:如果发现森林火灾,您可以立即拨打森林防火股的联系电话 0455-8316106,向他们报告火灾的情况。 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和草原局各部门职责明确,联系电话畅通,为保护和管理北林区的林业和草原资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如果您有相关需求,可以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和联系电话,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获得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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